第X08版:新郑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
|
||||||||||||||
|
||||
本报讯 3月15日,新郑市妇联为具茨山1名低保户妇女发放河南省“阳光母亲”计划“两癌”救助金1万元。 16日,妇联干部深入妇女群众家中,详细询问了救助金到账情况及近期身体和生活情况,与其拉家常、聊生活,鼓励要有信心,正视疾病,乐观面对,争取早日恢复健康。 受助妇女激动地说:“突然得了这个病感觉很无助,非常感谢党委政府和妇联对俺的关心和帮助,让俺家的负担减轻了一些。” 据悉,河南省“阳光母亲”计划困难妇女“两癌”救助是由河南省妇联组织实施的公益救助项目,主要帮助具有河南省户籍,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困难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 下一步,新郑市妇联将主动作为,继续推动“两癌”患病困难妇女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张慧芸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