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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带押过户”惠民政策再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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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带押过户”惠民政策再发力

本报讯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存量房交易便捷度,让群众享受更便利的登记服务,连日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使存量房“带押过户”惠民政策成功落地新郑,并于4月13日完成首例业务办理。

据了解,“带押过户”是指不动产存在抵押权期间,抵押人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须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以往,贷款未还清、存在抵押权的不动产在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通过买方垫资或卖方自行筹借资金等方式先行解除原抵押贷款,然后再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以及新的抵押权登记,这种“先还后卖”的模式存在耗时长、环节多、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直接影响存量房的市场流通和广大市民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如今,“带押过户”新登记模式有利于减轻居民筹资提前还贷压力,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提高不动产转移的安全性,提升房屋交易效率、缩短交易周期,更好地满足当前市场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带押过户”政策的施行,是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力推进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该局将积极发挥政策优势,加大部门协作力度,持续大力推进便民利民改革,全力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让更多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改革发展红利。

记者 杨宜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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