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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爱琴) 5月2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强化美容、美发、美甲、美妆“四美”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即日起至10月份,我市启动“靓盾1号”专项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市“四美”机构化妆品经营秩序。 在“四美”机构中,还将重点排查以下违法违规情形:生活美容机构自行配制、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或宣称医美疗效、速效祛斑美白、祛痘、瘦身等;美发机构对普通化妆品宣称染发等特殊化妆品功效,染烫发产品宣称儿童适用,防脱发(育发)化妆品宣传医疗效果,或所用产品存在“一号多色”“一号多型”;美甲机构中美甲产品存在“一号多色”,美睫化妆品宣称促进睫毛生长、养(育)眉化妆品宣称生眉功效,或具有包装盒的小规格包装产品未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等;美妆机构使用过期变质、“一号多色”产品,或在面部、眼部、口唇使用脱毛类化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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