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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文 孙庆辉/图)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小巨人”企业投资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补贴……对于专精特新企业,河南将拿出满满的诚意予以支持。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放宽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我省将进一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 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支持降低实体经济领域创新型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奖500万元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鼓励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建立或者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全覆盖。经省政府命名为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10%、最高500万元的奖补;对于能服务同行业其他企业、功能外溢性较好的,补助比例可提至最高20%。 “小巨人”企业投资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 对处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年度投资计算区间内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设备、软件,按照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另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获得技术升级并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0%资金补助,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的知识产权交易,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 实施3年有效期动态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经公告的创新型企业有效期3年,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有效期3年。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者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由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取消公告、认定或者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取消认定的建议。 6月24日前可提意见建议 如您对此《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可以在6月24日前进行反馈。 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hnfzbjjfgc@126.com 邮寄:郑州市经四路8号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邮编:450003) 传真:0371-659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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