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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发现支付宝里的5万元不翼而飞,正欲报警,儿子小陈哭诉自己用来打游戏充值了。那么这5万元还能要回来吗?哪些情况可以要回来?看看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例,听听法官怎么说。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东杰 初中生玩游戏充值161次5万元,家长要求退费未果 初中生小陈私下用其父亲陈某的手机注册游戏账号,并在手机程序中悄悄隐藏起来。小陈神不知鬼不觉地边玩游戏边充值,直到陈某查支付宝余额时,发现仅剩2.8元。陈某认为是账号被盗,便立即联系支付宝客服,正欲报警时小陈哭着说,钱是自己玩游戏充值了,怕被发现,充值记录也随即删除。 陈某遂联系支付宝客服,查看交易流水发现孩子累计充值161次5万元,于是陈某向游戏未成年人关爱平台提出申诉。不久得到短信回复:“审核未通过。”陈某又多次与游戏公司沟通未果,将其诉至南阳市宛城区法院,要求归还游戏充值款5万元。 未成年人一方取证难,游戏公司难辨别 承办法官王海燕受理该案后认为,在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案件中,虽然游戏平台电子协议中一般规定充值用户需确认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未成年人用户使用充值服务需取得监护人同意等条款,但在现实中,未成年人盗用父母身份信息或直接使用父母账号打游戏等情况屡见不鲜,导致未成年人身份核实困难,而便捷的移动支付功能又不用身份核实。故此类纠纷中,未成年人一方举证证明该行为系未成年人消费,属于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较为困难。本案中小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直接使用父母手机玩游戏充值,游戏公司很难辨别玩家身份,所以退费问题容易产生争议。 法官调解:游戏充值款5万元全额退还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陈某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压力非常大,5万元几乎是一家人一年的全部花费,且诉讼对游戏公司也会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决定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和积极沟通,游戏公司同意全额退还游戏充值款5万元。陈某撤回起诉。 王海燕表示,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缺乏自控能力和分辨能力,父母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管,如严密设置并看管好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避免孩子盗用手机或非理性消费。同时父母应该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和陪伴,帮助孩子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作为游戏平台,也应当加强管理,不断升级防沉迷措施,采用游戏刷脸实名认证功能。 ■马上普法 未成年人消费 分3种情况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据此,未成年人消费退款主要情形有: 1.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消费行为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其监护人可向经营者申请退费。 2.八周岁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消费行为不符合其年龄、智力的,若其监护人也不对该消费行为追认的监护人可要求退费。 3.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一般不能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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