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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印发《关于做好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就做好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根据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我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取得的中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仅限在乡镇及以下单位聘任,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流动到区县(市)及以上单位,应进行职称转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郑州市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申报人员应在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前完成申报。申报人员在1个评审年度只能申报1个职称。 另外,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不适用这些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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