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市场监管总局28日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这是从制度上改革我国以往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评价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三大监管创新。
一是新功能产品实行上市前审评和上市后评价相结合,新功能评价方法原则上必须包括人体试食试验。
第二个创新点是建立新功能建议和新功能保健食品关联审评审批机制。
第三个创新点表现在探索开展新功能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分级动态管理方面,实行保健功能分类评价、分级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