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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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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民政部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对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作出部署。意见要求,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各地民政部门可积极寻找公益慈善资源,争取慈善帮扶。对于民政部门转介对象,慈善组织可简化程序,及时予以帮扶。 意见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多种方式支持社会救助领域慈善组织的启动成立和初期运行,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费用减免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措施。通过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等方式,对贡献突出的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给予激励褒扬,并在等级评估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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