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爱琴)昨日,记者获悉,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依法办理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116起,涵盖食品、药品、医疗设备、化妆品、广告、计量、特种设备等领域,当事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配合度、整改率均有显著提升。
近期,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龙源路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一小食品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在调查期间,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积极进行体检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对当事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鉴于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被责令改正后积极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同时在案件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依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为确保执法效果,提高法律遵从度,执法人员积极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采取行政指导方式教育、督促当事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力度”与“温度”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