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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日前向社会公布。在国新办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支撑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在各级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共同努力下,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今年以来,矿山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3%。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表示,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是新体制新机制下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遵循。意见共7部分24项内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 具体而言,意见建立了一套全过程风险动态管控工作机制,为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供了方法路径;构建了一条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明确要求地方党委政府、监管监察部门、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等。 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司长李峰进一步介绍,意见严格限制灾害严重煤矿开采,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严格非煤矿山源头管控,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严格审批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由省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不得下放或委托。 重大事故隐患是造成矿山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分别制定出台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补齐智能化发展短板,加快矿山智能化升级 矿山是典型的传统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存在短板。近年来,各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矿山智能化建设。目前,全国建有煤矿智能化工作面1400个,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煤矿达730处,产能占比达到59.5%。 意见对矿山智能化建设专门作出部署,接下来将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指导、选树智能化矿山先进典型等方式,推动矿山智能化升级改造。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说,下一步将全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加强矿山标准化工作等,进一步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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