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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时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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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2023年9月19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龚建华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龚建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61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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