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04版:郑东时报 关注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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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0日,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及共享电动车整治行动。 治理行动根据经验,选定时埂街、崇德街、太格茂、博学路、姚夏路等路段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重点治理。整治非机动车,与属地社区和单车运营商联合行动,强化属地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对非机动车逐一联系车主,并呼吁商户前来开门营业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使用非机动车时,一定要顺向、整齐摆放至停车框内,城管队员和单车运营商则对共享单车进行规整,根据实际情况拉走或补充;对于太格茂、商业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则由物业或管理方一方面呼吁广大商户、个体户、公司等,上下班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开车、非必要不骑非机动车,在建筑外围合理设置足量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要对周末节假日可预见性的大客流做出充分准备,避免造成用车混乱;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城管办还与龙子湖执法中队对辖区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收缴。目前已收缴20余辆。 记者 王阳 通讯员 刘皓天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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