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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在20万元理赔限额内进行赔偿。那么,是否意味着只要损失金额总体加起来不超过这个限额,车主就不需要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了?昨天,记者获悉,河南永城市法院已审结一起这样的案例。法官提醒,交强险也有分项限额,超额就要自己支付。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会军 2022年7月15日,訾某驾驶的机动车与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李某受伤后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涉案机动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三者险。经核算,李某因交通事故产生损失总额为145125.96元,其中医疗项内损失39925.96元,伤残项内损失103700元,财产项内损失1500元。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遂将訾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其全部损失。 訾某认为其购买了交强险,交强险赔偿限额是20万元,李某的各项损失不超过20万元,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民法典》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的损失总额虽不超过20万元,但其医疗项内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规定的1.8万元医疗项赔偿限额,对超过医疗项限额的损失应由侵权人訾某负责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123200元,訾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1925.96元。 ■说法 交强险赔偿也有分项限额 永城市法院道交团队负责人夏振亚表示,交强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很多人误认为只要造成的损失不超过20万元,都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交强险保险限额虽然是20万元,但其内部对该20万元是有划分的。具体而言,就是医疗项内赔偿限额是1.8万元,该项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伤残、死亡项内赔偿限额是18万元,该项包括伤残(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财产损失项内赔偿限额是2000元,该项包括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及其他财物损失。因此,可能存在损失总额不到20万元,但其中部分损失超过了交强险分项的赔偿限额,超过该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如果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侵权人就需要自掏腰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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