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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一批3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30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河南出“实招儿”,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符合条件者申报职称,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我省将设置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用于35岁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30岁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特设岗位不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限制,实行“人岗对照、人在岗在、人走岗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管理。符合条件的35岁及以下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正高级职称、30岁及以下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副高级职称,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后纳入特设岗位管理。 完善博士后有关职称政策 对于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我省有一系列创新举措:拓展职称申报绿色通道、规范绿色通道申报评审程序、改进职称评价方式…… 尤其是完善博士后有关职称政策,博士初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相应职称后由单位直接聘用,所聘中级岗位单列管理。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受在站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初定中级职称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博士毕业后的业绩参评副高级职称时可以使用。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时和出站后到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根据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在站期间业绩特别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或出站后到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由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推荐考核认定相应高级职称。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新招收非在职博士后,每人2年资助经费最高80万元 我省在开展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中,将向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积极发挥设站单位主体作用,对新设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启动资金。提高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对新招收的非在职博士后,每人2年资助招收经费增加到20万元~80万元。对出站留豫、来豫工作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经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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