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改进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意识,10月18日,高新区养犬办组织辖区内5个执法中队(枫杨执法中队、石佛执法中队、梧桐执法中队、沟赵执法中队、双桥执法中队)联合梧桐办事处城管科对梧桐辖区内街道、游园、广场、小区进行犬只集中治理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队员对沿途市民倡导文明养犬,及时办证年审、遛犬束犬绳、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并加大市民对文明养犬的认知。据悉,此次行动共出动30人,10台车,查处不按规定遛犬2起,开具执法文书2份,登记保存1只。
根据《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养犬只名录》,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50种禁养犬、具有50种禁养犬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亦在禁养范围内。
针对遛狗未拴绳的行为会如何处理?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携带养犬证,具备犬只标识,犬只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犬链全长不得超过1.5米”。违反此项规定的,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并可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养犬证”。记者 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