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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爱琴 见习记者 孙雪苹 文/图)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定,“生鲜灯”12月1日起将全面禁用,届时,水果、蔬菜、水产、肉等生鲜类产品将“素颜”出境,不得使用“美颜神器”。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带领执法人员到部分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此前,我市已经要求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 昨日,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世纪联华超市汝河路店和市投集市中原新城农贸市场店,看到鲜肉区以往的红色“美颜”灯都用白色灯取代了。 “生鲜灯”撤除之后不少消费者也都感受到了不一样,“灯光更亮了,买菜时心里更有数了,不用担心买回去跟看到的不一样。”前来选肉的市民马女士告诉记者。 “不同部位的猪肉,红色鲜艳度也不一样,并不都是越红越好。”世纪联华超市汝河路店店长周捷说,“我们超市的肉类生鲜灯本来显色度就不高,要尽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接到通知后马上就着手整改了。”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航海西路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辖区9个中大型商超和5个集贸市场,都已将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情况通知到位,市场和商超通过前两天时间集中更换,基本已经更换到位。 待办法正式实施之后,市市场监管部门也会继续跟踪监管,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商户,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整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生鲜灯”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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