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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F06版:郑东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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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近日通报了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且拒不配合行政处罚的10家单位名单。据了解,为打造碧水蓝天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行业主管部门对新建、在建和改建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大部分项目单位均能主动接受处罚,但一些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项目单位拖延拒不配合前来处理,造成案件逾期未办结。 请这些项目单位收到此通告后,于5个工作日内前往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进行案件办理。逾期仍未前来接受处罚的,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根据危害后果,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二、向规划、建设、房管部门通报违法情况,函告其配合协助项目相关许可暂缓办理;三、停止办理该项目单位其他在建工程渣土运输双向登记卡。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7179458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金融智谷2号楼131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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