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活,简单易做,包教包会”“足不出户,日入百元”……看到这类轻松“兼职”的信息,心动吗?他们可能会引导你购买手工活原材料,并不断加大投入,使你掉入“陷阱”。昨日,记者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宣判。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棣 陈文方
案件 接了“日入百元”的手工活,结果被骗2980元押金
2019年12月8日,刘女士报警称,2019年7月,她在许昌市东城区某小区家中通过手机搜索“手工活加工”添加网页预留微信,对方许诺,“简单易做,包教包会”“足不出户,日入百元”。2019年11月17日,她在家中通过微信向对方财务转账2980元押金。2019年12月2日,她将加工完成的饰品邮寄对方后就联系不上了,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魏都区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初,王某某、谢某某等人(均已判刑)预谋后出资成立武汉晨之兴商贸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代加工产品推广业务广告,与被害人签订发卡、袜子加工合同,骗取客户交纳加工合同中约定的发卡原材料押金或者织袜机租金。该团伙以代加工发卡等获取较高加工费为诱饵,对不特定人员进行诈骗,与客户签订发卡等加工合同,之后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不退还客户押金。经司法审计,被告人谢某某涉案金额为18万余元,被告人王某某涉案金额为3万余元。后谢某某、王某某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于2023年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说法 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依法于今年11月21日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王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