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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未经批准 不得对评比表彰活动冠以“中国”字样
中方将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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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未经批准 不得对评比表彰活动冠以“中国”字样

新华社电 记者21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近日专门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选评奖活动和收费行为。通知明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国际”“世界”等字样。

围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选评奖活动,通知要求,要坚持非营利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以创建示范、标准认定、评定评价、认证认可、信息发布、数据排行等方式变相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

在规范合法合理收费方面,通知明确,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会费档次和标准,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市场需求、会员和服务对象经营状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营服务性活动收费标准,不得利用行业垄断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强制入会、违规收费。

通知指出,民政部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选评奖活动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力、继续顶风违法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通报、调整年检结论、降低评估等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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