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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妻子开车撞了人 车主丈夫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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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开车撞了人 车主丈夫要赔偿吗

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妻子驾驶丈夫名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丈夫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今天,一起来看河南高院“豫法阳光”发布的渑池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

2022年11月18日,袁某某驾驶登记在丈夫张某某名下的小型客车,沿渑池县韶州路自北向南行驶至韶州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时,与自东向西的行人秦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秦某受伤及秦某手机、衣服、鞋子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认定,袁某某负全部责任,秦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秦某被送到县医院住院治疗50天,共花去医疗费2.75万元。张某某的小轿车投有交强险。因秦某的损失数额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秦某将保险公司、袁某某和张某某一并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秦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35万元;袁某某、张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秦某医疗费、物品损失共计7783元;被告袁某某、张某某赔偿原告秦某的后续治疗费用4万元。

说法

何种情形下车主需要担责?

根据2020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四种情形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长时间未维保、刹车不灵、胎压异常等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如:没有驾照,驾照已过有效期,准驾车型与出借车辆车型不符等。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形。

车主在将车辆借给他人时,对车辆性能、借车人的驾驶资格和身体状况负有审查义务。如将明显有性能问题的车辆借给他人或将车辆借给明显不适合驾车的人员,存在明显的过错,则面临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中,被告妻子袁某某(侵权人)和丈夫张某某(车主)在调解中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故法院在不违反当事人意愿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调解结案。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且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的车主存在上述四种情形下,张某某(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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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052 2024-01-03 00:00:00 四 妻子开车撞了人 车主丈夫要赔偿吗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