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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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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两者性质本应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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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两者性质本应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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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微信红包或转账的性质,既需要针对具体案例判断,也有待更精确的司法指引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认定微信红包与转账性质存在区别,红包属于赠予,转账则属于借款,据此判令被告周先生偿还原告刘女士借款12900元。(1月21日《法治日报》)

相关话题很快冲上热搜。有网友表示,“终于知道为啥(微信)红包只能200元了。”也有网友关心“转账金额1314、520怎么办?”的确,很多人在选择发微信红包还是转账时,只是按照付款金额的大小来决定,不考虑这两种方式所蕴含的付款性质。而这一判例,使得人们在作相关选择时,多出一个考量因素。

近年来,微信的红包和转账功能已成为好友之间的常见互动,尤其在各种节日期间,这些功能更成为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虽然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刻意区分微信红包和转账所涉款项的性质,但一旦出现纠纷,明确这两者就显得尤为重要。

法院指出,微信红包有200元金额上限,按照我国传统红包习俗,可被视为自愿赠予,无需返还;而微信转账只是一种付款方式,不具备“赠予”之义。实际上,这种区分基本符合大多数人对微信红包转账的心理预期和使用习惯,因此长期以来并没有引起广泛困扰。

然而,由于微信红包与转账的性质界定不明,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便有机可乘,利用这一规则漏洞。案例中的周先生就是如此,他声称涉案款项是刘女士的赠予而非借款,这或许是出于侥幸心理。款项的性质不能仅凭个人的说法来确定,也不能简单地将微信红包都视为赠予,微信转账都视为借款,而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进行评判。

倘若付款方通过微信留言、红包备注等,能够证明微信红包系借款,则微信红包的性质就是借款;如果收款方有充足证据,证明微信转账具有赠予的实际意图,且符合事实逻辑,则微信转账的性质就是赠予。简言之,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评判微信红包与转账的性质。

例如此前一个案例,一男子与女友分手后,要求女友退还恋爱期间的23万多元转账,包括520元、1314元等特殊金额。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因是双方恋爱期间互赠礼物或支出金钱系赠予而非彩礼性质,结合男子收入水平,赠予款项并未远超其经济承受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明确微信红包或转账的性质,既需要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判断,也有待更精确的司法标准作指引。各地法院可以对审结的微信付款纠纷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当地民间习俗给出判定微信红包或转账性质更加具体的规则和方法,为日后不可避免的类似纠纷提供更加清晰的审理标尺。

类似案例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一次经验教训。微信红包和转账功能的使用率越来越高,不论是普通朋友或是恋人之间,涉及大额款项的往来,双方不妨通过各种形式明确款项性质,以免后续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评论员 周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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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332 2024-01-23 00:00:00 三 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两者性质本应厘清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