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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隐形加班”写入法院工作报告 是一个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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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加班”写入法院工作报告 是一个积极信号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评论员 韩静

在今年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引发关注。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并据此判决某公司支付加班费3万元,保障了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1月24日《北京日报》)

下班时间回复工作消息算不算加班,终于有了答案。

微信工作被认定为加班,这对广大劳动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一段时间以来,远程办公的盛行,让很多人休息休假的权利被无形“架空”;下班回复微信算不算加班也未有共识,想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好在,如今从法律角度明确:人不在公司,活也该撂下;上班时间工作,下班时间就该休息。而且要真正的休息,不能下班了还让劳动者“隐形加班”。

此次判决也是一次法治重申,具有启发意义。一方面,该案创造性地提出“提供工作实质性”原则和“占用时间明显性”原则,明确了综合考量及裁判方法,可供示范和参考;另一方面,该案在裁判文书中作出认定及阐释,尚属全国首例,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

事实上,该案并非一锤定音,经历了一审和二审才立起了标杆。这背后离不开当事人连续上诉的耐心,让个案有了普遍意义;更深远层面上,则发出了积极信号——在司法政策层面,逐步偏向承认“隐形加班”属于加班范畴,劳动者可以得到和显形加班类似的保障。

按照这个逻辑,下班后维系业务往来、打卡汇报工作是否也算加班?还有多少非一般偶然性的工作安排,侵害着劳动者的“离线权”?时代的发展催生了许多新的工作形态,即便工作时间与个人时间的界限趋于模糊,诉之于法律也应该更加清晰,员工的劳动付出、基本权益,无论如何都不能“隐形”。

下一步,为解决劳动纠纷兜底,仍需不断完善裁定细节,例如具体怎么认定、怎么举证等需要进一步讨论,才能使“隐形加班”成为一个更严格的法律概念。只有这样,劳动者、用工者、司法者才能形成共识、读懂深意,并自觉做劳动者权益的鉴别者、捍卫者、践行者。

过去,很多人在加班问题上选择了沉默,而如今,职场新生代发声反对,道出了“老职场人”敢怒不敢言的畅快,这已是一个直观现实的变化。如何拒绝畸形加班,裁判规则和司法实践也需要与时俱进。

万事开头难,从反思到尝试,我们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如何化解加班积弊,纾解工作压力,还值得全社会进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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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686 2024-01-25 00:00:00 五 “隐形加班”写入法院工作报告 是一个积极信号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