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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时事聚焦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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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5日对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嫌非法继承经营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在经营权继承过程中无非法行为,宣判其无罪。 2020年9月1日,韩国检方以涉嫌非法交易、操纵股价和渎职对时任三星电子副会长的李在镕提起诉讼。检方认为,李在镕涉嫌在三星集团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合并过程中哄抬第一毛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以强化其在三星集团内的影响力、以最少费用推动三星经营权继承,检方要求法院对李在镕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亿韩元(约合37.62万美元)。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判决中表示,该案件有关指控事实均无确凿证据。 另外,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还判定李在镕在第一毛织子公司三星生物制剂公司相关的会计造假案中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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