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新闻超市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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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王红)按照省医保局相关要求,3月1日起,河南将调整部分门诊诊查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为切实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今后,一般医师门诊诊查费、主治医师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每次5元确定。省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每次10元确定。国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每次20元确定,收费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比例支付;收费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由个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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