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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充电桩“能装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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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速
居住小区充电桩“能装尽装”

昨日,我市发布《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年)》,进一步布局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提到,2035年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70万辆,充电设施规模预计达到110万个。其中,个人充电桩90万个,公专用充电设施20万个。

现状 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25.6万辆

汽车产业是郑州市战略性支撑产业之一,在新能源汽车赛道上,郑州跑出了“加速度”。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郑州市汽车保有量为533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25.6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4.8%。对比201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0.6万辆,年均增长率达到70%。

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布局全面、车桩协同发展的充换电服务网络。在商业服务、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物流工业园区、居住小区、景区、高速服务区等领域已建成公专用充电设施约2.5万个。中心城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5个,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目标 到2025年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规划分远景目标和近期目标。

远景目标是2035年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70万辆,郑州市充电设施规模预计达到110万个。其中,个人充电桩90万个,公专用充电设施20万个。换电站加速发展,形成与换电型新能源汽车规模相匹配的城市换电设施体系。

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具体而言,完善全市充电网络,支撑67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总体规模方面,全市新建公用充电设施1万个,专用充电设施0.5万个,居住小区自用充电设施13.1万个、统建统营充电设施2.4万个,换电站20座。2025年末,全市充电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1.4万个,车桩比接近3∶1,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其中,公用充电设施2.7万个,专用充电设施1.3万个,居住小区充电设施17.4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46座。服务半径方面,全市城市核心区充电服务半径应小于1公里。重点领域推广方面,推进超级充电站和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级充电站300座、充电设施3600个,乡镇地区建成充电站458座、充电设施4580个,各县(市)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布局 重点推进居住小区 充电设施建设

围绕主城区建设布局,规划提出,郑州市主城区已基本完成公共充电站和专用充电站布局,下一步应重点推进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公共充电站布局,加快公路干线充电设施建设,因需补充公交、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居住小区停车位电气化改造,保障居民个人桩的安装权益,做到能装尽装。鼓励社区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统建统营、社区自治”管理。在居住小区相对集中的地区选择公共停车场配建直流充电站,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住小区充电服务模式。

公路干线、景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推进公路沿线、景区等重点区域快速充电设施建设;在靠近产业园区、城区的大型停车场,可以配建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加快市区内企事业单位内部及周边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公共充电站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重点区域包括河南大学附近、河南工业大学附近、郑州骨科医院附近、郑州经开区南部企业、建设东路与金水路交叉口附近、郑州会展中心地上停车场。

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新增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电容条件等增建充电设施或新建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大功率充电桩占比。

发力 聚焦四大重点任务

我市将围绕充电网络、行业监管、新技术推广、设施共享等重点任务进行集中发力。

任务一 构建完善的充电网络

加快推进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小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电源、供电容量、消防等建设条件,按照“能装尽装”原则,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没有固定停车位的既有居住小区,鼓励通过公共场地改造,建设一定数量的公用充电设施。

加快推进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市、县级公共机构及市属国资企业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加快公路沿线快速充电设施布局。干线公路沿线要配建单桩功率不低于60kW的快速充电桩。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国道、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加油(气)站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部配建快速充电桩。

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中,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持续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在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要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线配建充换电设施,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

任务二 强化充电设施行业监督管理

提升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平台、智能电网、停车管理系统数据融合发展,构建“车—桩—网—位”高度协同的智能化充电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补齐乡村地区充电设施运维短板。

任务三 推动新技术推广和产业链协同发展

加快超充技术应用推广。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优先在商业服务区、高速服务区、交通枢纽和主干道沿线停车场建设超级充电设施,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级充电站300座、充电设施3600个,初步形成规模适度的城市超充服务体系。

探索乡村地区充电新模式。推进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大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打造百亿级充电设备产业集群。

任务四 鼓励充电设施开放共享

引导居住小区提供充电设施共享服务。鼓励公共机构及企业充电设施有序开放。

鼓励专用充电设施对社会车辆开放。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电站,要在满足本单位充电需求的基础上分区分时段对社会车辆开放。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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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065 2024-03-20 00:00:00 三 居住小区充电桩“能装尽装”KeywordPh郑州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