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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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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配套法规,实施条例的出台,相当于给该法打了一个“更新补丁”,顺应了消费场景、维权需求等的新变化。 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这一新规由列举式变为囊括式,将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明确扩大到所有经营者,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电商、旅游平台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让消费者很受伤,很无奈,实施条例对此明确说“不”。还有APP、平台等网络服务自动续费问题、预付式消费领域退款难都有了明确的说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必将助推消费维权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促进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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