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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大溪地11号院 地下车库建储藏间
沁河路围挡拆了,路面啥时候修整?
这段合作路污水流十几天了
偷换宾馆收款码 3天“躺赚”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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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宾馆收款码 3天“躺赚”500余元
法院:构成盗窃罪累犯,判刑8个月、处罚金1000元

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宋帆 胡晓华)一些不法分子将商家收款码“偷梁换柱”,试图不劳而获“躺着收钱”。昨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对外发布了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例。

马某初中毕业后无固定职业,因缺钱花,今年4月,他打印了多张自己的收款二维码,然后到多家宾馆前台,假装询问房价,趁宾馆前台不注意,将宾馆前台原本的收款二维码偷换为自己的收款二维码。从4月7日到9日,马某在许昌、驻马店两地7家宾馆酒店偷换收款二维码,用手机非法收取入住宾馆、酒店顾客的扫码支付各类款项500余元。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马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1000元,并责令马某退赔各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提醒:注意核查收款码或设置语音提醒

偷换商户收款二维码,是一种新型盗窃手段,具有不易察觉的特点。在此提醒商家进一步提高警惕,在使用二维码收款前注意核查收款账户名等信息,同时可以采取开启资金到账实时语音提醒、定期更换二维码等方式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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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556 2024-05-29 00:00:00 三 偷换宾馆收款码 3天“躺赚”500余元KeywordPh法院:构成盗窃罪累犯,判刑8个月、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