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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董艳竹)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面加强风险防范、抢险救援、应急保障等方面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确保我市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预案》明确,郑州市减灾委员会为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预案》进一步明确了灾情信息管理制度,市、县两级应急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县(市)应急局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市应急局在接报灾情信息2小时内审核、汇总,并向市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 市财政每年综合考虑有关部门灾情预测和上年度实际支出等因素,合理安排市级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预算,并督促县级财政落实本级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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