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郑报督办 上一版3  4下一版
A08
商铺私开后门通向小区
路口宽绿灯短 行人要跑着过马路
爬山选好路线 不要走“野路”
交1.79万元服务费,带货收益仅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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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1.79万元服务费,带货收益仅300多元
投进去的钱能要回来吗?

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廖媛莉)在网上看到一家信息公司广告宣称运营海外抖音能够快速变现获取高额收益,市民小吴(化名)与这家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提供TikTok海外短视频带货代理业务,小吴向其先后支付代理费1.79万余元。信息公司给小吴提供两部手机用来运营,可小吴仅收到佣金300余元,除此之外再无获益。今年4月,小吴起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请求信息公司退还代理费。昨天,记者获悉,此案已有最新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2月,小吴与信息公司签订视频带货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小吴于合同签订之日向信息公司现金支付1.29万余元,后小吴拟新增账户,又向信息公司转账5000元。因信息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平台支持服务,小吴未获取预期佣金收益,小吴要求客服提供相应服务,信息公司售后称“2023年11月本金未回本即协商退款”。合同期间,小吴仅收到佣金300余元。

小吴认为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宣传的完全不符,自己未获得合同约定服务且未获得高额收益,遂将手机退还并要求信息公司还款,信息公司不予回应甚至失联。

金水区法院判决解除小吴与信息公司签订的视频带货服务合同,信息公司退还小吴代理费1.76万余元。

金水区法院速裁团队员额法官王舒望表示,本案中信息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小吴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在承诺2023年11月本金未回本便协商退款后,到期小吴仍未回本,公司不偿还代理费,构成违约,导致小吴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所以小吴请求解除与信息公司签订的视频带货服务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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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525 2024-06-19 00:00:00 三 交1.79万元服务费,带货收益仅300多元 KeywordPh投进去的钱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