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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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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给孩子改姓,可行吗?”近日,一位姓苟的“准爸爸”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吐苦水”,因为自己的姓氏比较特殊,从小遇到了很多尴尬,带来了不少困扰,不想让孩子再遭遇类似尴尬。 对此,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明确回复,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到属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姓氏更改事宜。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处回应,孩子出生后,若不随父姓或母姓,在医疗机构办理出生证时,填写第三姓氏申请表即可。此次公开问政和回应,可以说是一场关于保障公民姓名权的“公开课”。姓名不只是一个代号,它关系到人的自我认同和尊严。不管是理解特殊姓氏的现实困扰,尊重合理的改姓诉求,还是切实解决稀有姓氏的日常不便,本质上都是对人们自主意愿的尊重,彰显的是人性化的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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