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雪苹)昨日,记者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按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其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6406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6338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10元。
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办理模式包括网上申报和网点申报两种。
据了解,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的适用区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单位完成2024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再进行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后,在该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集中办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