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陶然)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4年9月30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划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