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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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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报道,7月7日,贵州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蛋糕店员工刚买的手机不慎遗失,联系上捡到者后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感谢费,希望对方返还手机。然而,对方却要求支付5000元,后来称手机已丢失,该员工起诉至法院。 拾金不昧既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公民的基本要求。相关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要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鉴于此,法院判决邓某赔偿8500元,有理有据。对于拾金不昧者,物主可以通过经济方式表达感谢,但这种感谢不是被动的,更不应该是“狮子大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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