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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打破求职疾病门槛 体检标准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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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求职疾病门槛 体检标准要与时俱进

□据《北京青年报》

体检,通常是求职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关卡,在多数候选人眼中只是一个例行环节。然而近年来,不断有考公的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而被拒录,拒录的原因往往是桥本甲状腺炎、糖尿病、高血压这样的慢性疾病,并且随着对候选人体检要求愈发严格,此类标准已经不仅限于公务员的招录过程中,部分事业单位、国企甚至民企也在参考公务员的体检录用标准。部分求职者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身体症状、从未给自己带来过影响的慢性病,如今却成了自己求职就业的拦路虎。(7月22日《第一财经》)

无论是党政部门招录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都要求考生或求职者体检,体检结果要符合相关体检要求,这是有必要的。因为所有用人单位,既需要员工具备一定抗压能力,也要考虑规避员工健康风险。所以,站在用人单位角度来看,通过体检筛选出某些慢性病求职者并无不妥。

目前,一些考公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拒录,依据的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这里面的标准虽然在2010年和2016年经过两次较大修订,放宽了部分标准,不过至今8年未见修订。部分考公的考生和法律人士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医学的进步,部分规定与现实生活脱节。

要解决这一矛盾,当务之急是修订适合时代发展的体检标准。至于哪些慢性病的体检标准可放宽或放宽多少,要参照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和医学结论。如果医生认为某些慢性病不会影响患者正常工作,那么官方的体检标准也不必太严苛。

目前一些地方的体检标准已经作出相应调整,如《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在血液病一条中增加了“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并删除了体检标准中对视力和听力的要求。这说明体检标准中的某些要求已落伍,及时修订体检标准势在必行。这既是部分慢性病患者获得公平就业机会的希望所在,也使体检标准与法律规定靠拢,可化解现实中的司法尴尬。

除了要消除显性的就业拦路虎,还要消除隐性就业歧视。一些已经在相关规定中被解除就业限制的疾病患者,依然会在求职过程中受到隐性歧视,比如乙肝病毒携带者。这需要求职者和劳动执法部门依法坚决说“不”。而想要遏制就业市场歧视更多慢性病患者,还需要及时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作为国内唯一的官方体检标准,不少事业单位、国企和少数大型民企都参考该标准的要求,如果该标准能够得到及时修改,就能有力促进就业公平,求职者在体检阶段被“拒之门外”的经历就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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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846 2024-07-24 00:00:00 三 打破求职疾病门槛 体检标准要与时俱进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