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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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8月22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对“知假买假”者恶意高额索赔予以规制,明确惩治违法索赔。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通过适用“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惩罚性赔偿,促进食品药品领域生产者、经营者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司法解释的主线。而需要得到法律保护的,除了消费者,还有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这主要体现在司法解释对“知假买假”者恶意高额索赔的规制。违法索赔严重扰乱正常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合法权益。因此,司法解释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依法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每个人、每个市场主体根据司法解释知晓法律后果,法院依此断案,将实现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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