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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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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区十条政策 打造“国际创业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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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区十条政策 打造“国际创业之都”
最高支持资金1亿元

昨日上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举行“启航梦想,共创未来”新闻发布会,发布打造“国际创业之都”十条支持政策,最高支持资金可达1亿元。

十条政策主要围绕“集聚高端科创人才资源”“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进落地”“支持创新平台和科创孵化载体建设”“培育创新主体和项目快速成长”“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6个方面,从人才、载体、创投、发展等不同维度,全方位促进创业项目落地和发展。

在集聚高端科创人才资源方面,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航空港区将给予用人主体最高500万元的引才育才工作经费支持。首次在航空港区购买商品住宅的,可按总购房款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

对新引进的高端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对优秀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对优秀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

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进落地方面,对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内知名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行业学(协)会、创新龙头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落地,航空港区将提供免租场地(达到拎包入驻标准),同时按照共建方实际到位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最高5年支持1亿元。

在支持创新平台和科创孵化载体建设方面,对获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航空港区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郑州航空港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培育创新主体和项目快速成长方面,对全国各类双创大赛获奖项目在航空港区落地转化的,郑州航空港将按照获奖资金1∶1配套奖励,同时优先给予科技计划项目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4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可申请150万元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方面,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航空港区将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高企上年度销售收入低于500万元的、三年期满重新认定为高企的、整体迁入港区且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高企,将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方面,航空港区将设立总额度3亿元的航空港区创投类母基金和1亿元的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航空港区还将设立总额度1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加强对主导产业落地项目的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记者 刘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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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632 2024-08-30 00:00:00 五 航空港区十条政策 打造“国际创业之都”KeywordPh最高支持资金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