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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汪永森 文/图)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今年8月我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提醒市民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气线路检测和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减少火灾事故的出现。 据统计,8月1日至31日发生的21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中,从起火原因看,蓄电池故障(热失控)16起,电气线路故障2起,充电器及其连接线故障2起,其他原因1起;从电池类型看,已查明的着火电动自行车电池为铅酸电池7起、锂电池14起。 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上火” 规范充电勿“飞线” 电动车充电时,要规范布线,不要“飞线”充电,更要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 车和电瓶不上楼 请勿在楼道内存放电动车,电动车要集中存放,要避免暴晒、淋雨等情况发生,更不要将电动车或电瓶带上楼充电。 购买选择靠谱品牌 要注意购买正规厂家的电动车,购买时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勤维护不乱改装 注意科学用车,要勤检查常维护,切勿擅自改装、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做好散热防雨水 车主要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部分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 时间 8月1日 8月3日 8月7日 8月8日 8月13日 8月14日 8月14日 8月15日 8月16日 8月19日 8月19日 8月22日 8月26日 8月30日 地点 管城区文德路与鼎城街交叉口 金水区南阳路街道东四街7号院 市商储中心家属院 荥阳市乔楼镇荥泽大道与陇海西路 交叉口附近 郑东新区中山路与瑞云路交叉口附近 经开区花溪路与经南十六路交叉口 螺蛭湖安置区附近 新郑市薛店镇薛店大道与府后街 交叉口附近 郑东新区金融岛一号停车场附近 管城区豫一路与豫兴路交叉口附近 二七区长江路与人和路交叉口附近 中原区宏河路与欧丽路交叉口 金水区凤凰台街道百合花苑小区 管城区长江路与岗东路交叉口 荥阳市乔楼镇沈洼村附近 高新区雪松路与金梭路交叉口附近 火灾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约5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45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8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8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3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3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8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1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2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32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1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15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6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约3000元 起火原因 蓄电池故障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自燃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充电器及其连接线故障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电气线路故障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充电器及其连接线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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