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K05版:经开·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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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明湖办事处(林长制)工作人员在辖区林地巡逻时发现一只落单的“怪鸟”,便立刻通知小队成员携带捕获工具和救援箱前往事发地点,小心地将其捕入笼中随即护送至郑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经救助站工作人员确认,这只“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苇鳽。黄苇鳽是鹳形目鹭科苇鳽属鸟类,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现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和国家林业局2000年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站内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已确定黄苇鳽体表无伤势,但其正处于幼鸟阶段,飞行能力较弱,如不及时救助,很可能会被其他野外猫科动物捕食,待养至成熟阶段会及时放归自然。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明湖办事处将持续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营造人人爱护野生动植物、人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记者 鲁慧 通讯员 杨麒勋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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