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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下车指挥倒车遭碾压身亡 驾乘人员意外险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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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下车指挥倒车遭碾压身亡 驾乘人员意外险赔不赔?

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陈梦姣)张某与刘某受雇于某物流运输公司,2023年4月,两人驾驶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送货行驶至某路口时,由于路口路况复杂,刘某下车指挥张某倒车,张某意外将刘某撞倒并碾压,致刘某当场死亡。那么问题来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赔不赔?9月19日,记者从金水区法院获悉,该案件已审结。

从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看,张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案涉车辆投有交强险、三责险、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承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的甲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赔付刘某家属80万余元,张某支付刘某家属精神抚慰金7万元。刘某家属向承保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的乙保险公司索赔时遭拒,诉至金水区法院,要求乙保险公司赔偿50万元。

刘某家属认为,张某与刘某都是案涉车辆的驾驶人,刘某下车是为了给张某指挥倒车,是为了维护车辆的正常运行而采取的必要行为,刘某属于案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

乙保险公司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刘某在车后方由北向南步行,刘某系车外人员不属于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对象,且事故认定书显示张某所驾驶车辆未按期年检、不符合技术标准系事故造成的主要原因,故不予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时,驾驶员张某驾驶车辆,刘某下车指挥倒车,此时受害人刘某与该车的关系性质发生了变化,身份已经转化为张某驾驶车辆所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第三者”。此外,事发后,承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的甲保险公司已赔付刘某家属,刘某作为“第三者”已经得到交通事故的赔偿。意外发生时刘某不可能既是车外“第三者”,又是车上人员,故刘某家属主张乙保险公司赔偿其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金,法院不予支持。一审金水区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郑州中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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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503 2024-09-20 00:00:00 五 司机下车指挥倒车遭碾压身亡 驾乘人员意外险赔不赔?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