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日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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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口岸是对外开放的门户。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公布《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意见,智慧口岸建设有三个“时间段”: 到2025年,普通口岸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补齐,口岸通行状况明显改善;重要口岸设施设备和监管运营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枢纽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参与主体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的良好生态,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口岸,引领全球智慧口岸发展。 围绕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口岸运行管理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建设等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鼓励口岸经营主体开展老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港口建设自动化无人码头;加强港航、场所、查验单位等相互间信息联通;强化“单一窗口”标准版与地方特色应用集成;深化“通关+物流”“贸易+金融”建设;推进“智慧口岸+”特色加工、专业市场、商贸物流、边民互市、边境旅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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