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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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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日,江苏宜兴官方发布一则关于15名干部的任前公示,其中有6人标注有“曾用名”,引发关注。据了解,标注干部的“曾用名”是为了让公众更了解这些干部的情况。 标注“曾用名”不仅不是为了掩饰什么,反而是在加大领导干部公示信息的力度,以免在使用干部时存在灰色地带。从这一点说,的确是用人上的一种进步,保障了用人方面的公开、公平、公正。在以前的一段历史时期,因为手写或其他原因,存在身份证上姓名和现实中不一致的情况,甚至存在身份证姓名和档案姓名不一致的情况。将“曾用名”纳入管理,在严格审核后同时进行公示,对领导干部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可以证明他的身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起到了澄清事实、消除误解的作用。如果有人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信息及其他情况存疑,可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解,不必过度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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