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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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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潘女士和丈夫自2018年到杭州生活以来,一直租房住。最近,潘女士买了新房,要求提前退租,没想到房东却突然翻脸,马上列出清单要求赔偿,除了要收违约金、押金,还列出一系列电器损耗费。 租客把房子住“旧”了,收点“房屋青春损失费”,房东似乎还觉得收得在理。可事实上,房东讲的不是道理,是歪理。一手交房、一手交租,租金本就包含使用房屋的正常折旧。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租客而言,所谓房屋损耗费,纯属巧立名目的乱收费。想要管住“无良”房东、保护“无助”租客,得靠法律、靠制度、靠规则,进一步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纠纷调解机制,建立更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争端解决方式。更重要的是,公道自在人心。要知道,靠刁难讹诈赚的钱,早晚也将反噬己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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