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日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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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13日举行,岑浩辉以394张有效票高票当选成为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 行政长官选举的投票站设于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整个选举程序于上午10时开始,历时约1小时35分。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5年。选举委员会委员共400名。根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须有全体选委的三分之二到场投票选举方为有效,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选委的半数即200票方可当选。 39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出席并参与当日投票。经过工作人员点票、唱票,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候选人代理人先后查阅选票,点票结果经总核算委员会进行总核算及确认后,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宣布,岑浩辉获得394票,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的半数,当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岑浩辉当选后到场发表感言表示,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须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亦须要向澳门特区负责。他将坚定地承担这个重大责任,忠诚履行自己的参选理念和政纲,以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为施政最大追求,以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为基本遵循,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最高原则,以加快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使命愿景。 岑浩辉表示,他将团结带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及创造性,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力,推动社会经济、文化、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他将为民、为澳、为国恪尽职守,竭诚奉献,以法治为核心继续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民心,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及管治水平,让市民在不断优化的公共服务体验中拥有更多的幸福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心为民众办实事,不负广大市民期望。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规定,选举结果交由终审法院确认后,将会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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