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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新闻超市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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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成燕 孙婷婷)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第二期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将于10月20日到期,下一波河南省金秋消费券计划10月23日启动发放。 此次消费券核销时间过半,消费者手里存有的河南省金秋消费券该如何使用呢? 云闪付操作流程:打开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出示付款码,商家扫码完成支付,消费者直接享受消费券抵扣福利;或者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打开云闪付APP首页—出示付款码,支付时可以直接带出优惠券进行核销;在猫眼APP支付观影票时选择云闪付支付方式进行消费券核销(支付时需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 支付宝操作流程: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并允许支付宝APP获取位置信息—打开支付宝APP—“卡包”—“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出示付款码,商家扫码完成支付,消费者直接享受消费券抵扣福利。 消费者每次领到消费券后,应及时使用并核销,过期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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