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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拼、改、装”
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标电动自行车 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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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标电动自行车 罚款25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李爱琴)近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成功办结一起非法改装及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给予罚款。

今年以来,郑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发力不松劲,坚决重拳出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6月18日,该局执法稽查支队接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提供的案件线索,立即对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郑东新区某物流园“绿之源公司”仓库进行突击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对比电动自行车实物外形与随车合格证标示的车辆外形简图、测量车辆鞍座长度、检查车辆蓄电池仓规格等方式进行深入排查,发现该公司于今年5月13日从浙江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95辆“TDT24008Z”型号和7辆“TDT2253Z”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有非法改装蓄电池仓和坐椅的嫌疑,导致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封,并对该批次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抽样检验,确认上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绿之源公司”首次违法,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性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改装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5元、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已立案查处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违法行为103件(已结案46件),罚没金额44.7399万元。下一步,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坚持对电动自行车领域非法“拼、改、装”行为零容忍态度不动摇,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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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813 2024-10-22 00:00:00 二 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标电动自行车 罚款25万元KeywordPh■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