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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双十一即将来临,不少消费者选择在“闲鱼”“转转”等二手交易平台购买心仪的闲置物品。然而却有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些二手平台,以“含泪转让”“内部渠道”等优惠价格为饵实施诈骗。10月18日,惠济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例。 2021年8月,刘某想购买一辆摩托车,然而在线下店面转了一圈后,发现价格有点超出预期。他想到了二手闲置交易APP“闲鱼”,随后在该APP内搜索某品牌摩托车,果然出现很多二手摩托车的出售信息。他点进去其中一个页面,在仔细查看了品牌、车型、车况等图片后,私信卖家询问价格及能否优惠,对方却不直接回复价格,而是让其添加微信号聊天。刘某很快添加了对方微信。双方经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7000元的价格成交,运费到付。随后,卖家又发了一张打包好的摩托车准备发货的照片给刘某。刘某一看摩托车已经快开始运输了,便放心地通过微信将7000元货款转给卖家。 然而,半个月后,刘某仍未收到摩托车,询问卖家,却发现早已被对方拉黑。意识到自己被骗的刘某赶紧报警。一个月后,卖家方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方某为非法牟利,在“闲鱼”“转转”等平台发布售卖二手摩托车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李某两人钱款共计11500元。 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的钱财,数额较大,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罚。考虑本案犯罪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被告人退赔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提醒 二手交易有风险,擦亮眼睛防被骗 承办法官表示,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特别是网络二手物品交易,实现了物品的重复利用,减少了资源浪费。但这种交易也存在着一定风险。例如因进行二手交易时,商品的新旧成色、瑕疵程度、磨损状态等只能依赖卖家的描述。一些卖家隐瞒瑕疵、对商品新旧程度的描述与实际不符、销售假货甚至次品等,导致消费者收到的货物“货不对板”。又如本案中不法分子诱导买家脱离平台进行交易、实施诈骗,造成被害人“钱货两空”等。因此,须谨慎核实卖方及货品信息,在正规平台交易,确保资金收付有保障。微信私下交易有风险,请擦亮眼睛防被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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