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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成燕)昨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10月2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90元和85元,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也作出相应调整。 据悉,调整后,我省92号汽油价格为每升7.56元,上调0.07元;95号汽油为每升8.08元,上调0.08元。0号柴油为每升7.20元,上调0.08元;-10号柴油为每升7.63元,上调0.08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每吨9659元,95号汽油每吨10222元,0号柴油每吨8070元,-10号柴油每吨8572元。 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油价小幅上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分析,全球原油需求增速放缓,原油供需关系总体较为宽松,但地缘政治冲突仍可能进一步扩散,加大国际油价运行的波动性,预计短期内国际油价将呈震荡运行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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