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玉东)10月23日,家住杨金路街道办事处万林府叁号院的洪女士向本报“市民热线”反映,她家住在二楼,近日,一楼邻居在未经物业同意的情况下在院子里搭建简易房,执法部门判定为违建,令其3天内整改拆除,但10天过去了还没有任何动静。现在,一楼违建房房顶与自家二楼阳台高度持平,遮挡了落地窗景的视线,她更担心不法分子通过攀爬违建房从窗户进入家中。
负责该小区的万林物业工程主管邵先生说,当时他们接到洪女士和多名业主的反映,派人前去阻止施工,当场劝离施工人员。然而等他们中午交接班时,房东又找来工人完成房顶搭建。
杨金路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后,下达了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书,要求一楼业主10月14日12时前拆除违建,物业也同时下发了违章通知书。
10月23日,记者采访时,见到了提示书和违章通知书,未能联系上一楼业主。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王子万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建简易房的区域不是一楼业主专有部分,那么该区域就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建房行为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建房行为应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简易房属于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