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陶然)11月2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关于开展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就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作出部署。
据悉,本批高层次人才认定用人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5日。符合《细则》中A、B、C、D四个层次的认定标准,且属于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均可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为:所在用人单位是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或在郑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以及社会组织;新引进人才来郑工作时间在两年以内,新培养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业绩时间在两年以内;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对象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自申报之日开始计算),每年缴纳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在我市创办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内在郑州市纳税6个月(含)以上,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含技术入股和间接入股)。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列入认定范围;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有突出成就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