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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宇航)近日,我省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冬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令》签发,从全面压实防控责任、加大火源管控力度、提升全民预防合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应急处置支撑等方面对冬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各级林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落实“五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化责任体系,扎实开展林长巡林,突出抓好乡、村关键层级责任落实。 从严管控火源,高火险期及时发布禁火令,三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农林交错区农事、祭祀、施工用火和生产性用火监管,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动,采取定期清理、计划烧除等方式,及时清理坟边、林边、地边等重点部位可燃物。 动员民众广泛参与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内容和村规民约,整合护林员、网格员、综治员、志愿者等乡、村两级基层力量,提升基层森林防火应对能力。 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并完善高火险响应、火灾扑救等预案制度,配齐防火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实战演练。 强化应急处置支撑,严格执行防火紧要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运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塔台瞭望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手段,全天候监测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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